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员工张卫东荣获高速集团“道德模范”荣誉称号

2025年01月27日

近日,在山东高速集团一届八次职代会暨2025年度工作会议上,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职工张卫东荣获山东高速集团第一届“道德模范”(助人为乐模范)荣誉称号。

张卫东是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益羊铁路管理处内退员工,曾获山东高速集团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轨道交通集团“十大金牌党员”“先进生产(工作)者”“技术能手”,“潍坊好人”、“寿光好人”等荣誉称号。在岗期间,他兢兢业业、恪尽职守,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所在班组从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;生活中,他乐于助人、甘于奉献,先后将评奖评优所获奖金30000余元捐赠给慈善总会和困难群体,缴纳“特殊党费”5000元;退岗后,他不忘初心、热心公益,组织参加志愿服务、孝亲敬老、交通疏导等活动170余场,是群众信赖的“老张大哥”。

近年来,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党委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,连续13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,2家权属单位荣获省属企业文明单位称号,张卫东同志的获奖,是轨道交通集团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体现。下一步,轨道交通集团党委将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,将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、相互促进,汇聚起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。